【推荐】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东吴基金客服
根据《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可转债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达到0.450元,本基金将对可转债A份额(150164)、可转债B份额(150165)以及东吴转债(165809)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可转债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7年2月23日,可转债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阈值,在此提请投资者密切关注可转债B份额近期份额净值的波动情况,并警惕可能出现的风险。
针对不定期折算可能带来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由于可转债A份额、可转债B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
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可转债A份额、可转债B份额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二、本基金可转债B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倍数将大幅降低,恢复到初始的 3.33 倍杠杆水平,相应地,可转债B份额的净值随市场涨跌而增长或者下降的幅度也会大幅减小。
三、由于触发折算阈值当日,可转债B份额的净值可能已低于阈值,而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阈值日后才能确定,因此折算基准日可转债B份额的净值可能与折算阈值 0.450 元有一定差异。
四、本基金可转债A份额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
期份额折算后可转债A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变化,由持有单一的低风险收益特征可转债A份额变为同时持有低风险收益特征可转债A份额与较低风险收益特征东吴转债份额的情况,因此原可转债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此外,东吴转债份额为跟踪中证转债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原可转债 A 份额持有人还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可转债 A 份额、可转债 B 份额、东吴转债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均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 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极小数量可转债 A 份额、可转债 B 份额、东吴转债份额的场内份额持有人,可能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 1 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情况。
二、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可转债 A 份额、可转债 B 份额的上市交易和东吴转债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基金合同及《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21-0588(免长途话费)。
三、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知晓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敬请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四日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北京
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为代销机构并推出定期定额
业务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一、新增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代销机构
根据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基金”)与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鼎耀华")签署的开放式基金代销协议,自2017年2月27日起通过唐鼎耀华的销售网点或基金电子交易平台接受所有投资者办理东吴基金旗下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申购和赎回等业务,具体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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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全天24小时接受委托,每个交易日15:00以后的委托将会在下一个交易日处理。
二、开通东吴基金旗下部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东吴基金决定自2017年2月27日起开通以下基金在唐鼎耀华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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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唐鼎耀华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唐鼎耀华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合法投资者。
(二)办理场所
投资者可通过唐鼎耀华交易系统,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
(三)办理方式
1.凡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在唐鼎耀华直接开户便可进行东吴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已开立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在唐鼎耀华的交易系统通过账户登记后,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
(四)办理时间
本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五)扣款金额
投资者应与唐鼎耀华约定每期固定扣款(申购)金额,基金每期定投申购金额最低下限为人民币100元,不设金额级差。具体以代销机构规定为准。
三、开通东吴基金旗下部分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
东吴基金将同时在唐鼎耀华开通以下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具体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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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金转换业务适用投资者范围
已持有本公司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产品的投资者。
(二)、基金转换受理时间
基金办理转换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转换时除外)。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时间相同。
(三)、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是指开放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某只基金的部分或全部份额转换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
2、基金转换只能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同一注册登记人登记存管的、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并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且该销售机构须同时代理拟转出基金及拟转入基金的销售;
3、拟转出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拟转入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4、目前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进行基金转换,而不能将前端收费基金份额转换为后端收费基金份额,或将后端收费基金份额转换为前端收费基金份额。如今后本公司开通后端收费模式基金的转换业务,具体转换业务规则以相关公告内容为准;
5、基金转换遵循“份额转换”的原则,转换申请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单笔转换申请份额不得低于100份。单笔转入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和转出基金最低赎回数额限制。
6、对于基金分红时,权益登记日申请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该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该次分红权益;
7、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8、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先确认的认购或者申购的基金份额在转换时先转换;
9、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净转换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出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10、转入基金的持有时间将重新计算,与转出基金的持有时间无关;
11、投资者在T日办理的基金转换申请,基金注册登机构在T+1日内为投资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通过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和金观城网查询成交情况;
12、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13、本公司将根据今后发行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具体情况对本业务规则进行补充和调整。
(四)、基金转换费及份额计算方法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转换公式如下:
1)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
(此处的T日指基金转换申请日,下同)
2)转出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注: 转出赎回费的 至少25% 将归入转出方基金的基金财产,具体计入比例详见基金合同)
3)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出赎回费
4)如果,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申购补差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申购补差费=转入金额×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
转入净额=转入金额-申购补差费
如果,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入净额=转入金额
5)转入份额=转入净额÷转入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均以转出金额为确定依据。
2、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转换费的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在转出基金资产中列支;转入份额、申购补差费的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在转入基金资产中列支。
3、对于实行级差申购费率(不同申购金额对应不同申购费率)的基金,以转入总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计算申购补差费用;如转入总金额对应转出基金申购费或转入基金申购费为固定费用时,申购补差费用视为0。
4、计算基金转换费用所涉及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均按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规定费率执行,对于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费率优惠活动期间发生的基金转换业务,按照本公司最新公告的相关费率计算基金转换费用。
(五)、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转换申请: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或证券交易场所依法决定临时停市,导致当日基金资产净值无法计算;
3、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它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导致基金的现金支付出现困难;
4、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转入或某笔转出;
5、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6、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已载明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
基金暂停转换或暂停后重新开放转换时,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
四、重要提示
1、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之前提下,调整上述收费方式和费率水平,但最迟应于新收费办法开始实施日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www.tdyhfund.com
2)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www.scfund.com.cn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前认真阅读我司旗下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2017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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