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谷糖业启动还债两债主获偿比例低于三成
中谷糖业启动还债两债主获偿比例低于三成
中谷糖业启动还债两债主获偿比例低于三成 更新时间:2010-9-28 6:52:30 近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刚刚易主新生的中谷糖业的两大债主统一企业中国和海南椰岛相继公布了对中谷糖业债权的最新进展。
按照债权受偿方案规定,统一企业和海南椰岛将分别获偿各自债权额的28.35%。
海南椰岛债权确认1.47亿
海南椰岛昨日发布关于对中谷糖业的债权确认受偿公告。该公告称,海南椰岛已经于9月19日收到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相关《民事裁定书》。根据该裁定书,海南椰岛对中谷糖业的债权被确认为普通债权,金额约为1.47亿元。
海南椰岛今年3月初发布公告称,公司曾向海口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中谷糖业归还购糖款4228.43万元。此前,海口仲裁委员会于2009年年底做出终局裁决,裁决中谷糖业偿还海南椰岛这笔糖款。
这笔4000多万的糖款只是海南椰岛对中谷糖业债权的一部分。裁定书最终确认的1.47亿元债权甚至超过了此前广受关注的统一企业。
海南椰岛昨日公告称,该裁定将影响海南椰岛当期利润减少约2500万元。
在今年的半年报中,海南椰岛曾声称,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椰岛洋浦物流有限公司存放于中谷糖业及其下属糖厂仓库的共计34508吨、价值约1亿元的白砂糖已由海口仲裁委员会裁决归海南椰岛所有。
海南椰岛同时表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湛江市分行主张该标的物为湛江农发行与中谷糖业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提供质押。经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该标的物归椰岛集团所有。海南椰岛称将进一步寻找法律途径解决。
获偿比例不到3成
海南椰岛发布公告的同时,中谷糖业的另一债主――统一企业也发布公告,表示公司两家全资附属公司广州统一企业有限公司及南昌统一企业有限公司预期从中谷糖业的债务中收回3120万元。
公告显示,这是统一企业向中谷糖业追讨合约1.1亿元债务的最新进展。
根据中谷糖业《重整计划》的债权受偿方案,统一企业和海南椰岛债权的收回百分比均被计算为28.35%。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中谷糖业的所有债务将分两期清偿,普通债权人收回百分比均计算为28.35%。其中,第一期清偿时间为自《重整计划》经湛江中院裁定批准之日起45日内,每位普通债权人可领取清偿款的比例为普通债权额×28.35%×50%;第二期为自《重整计划》经湛江中院裁定批准之日起120日内,每位普通债权人可领取剩下的清偿款。
原中谷糖业完成易主之后,其所有欠款最终被确认为19亿元。
目前,中谷糖业已经开始第一期清偿。中谷糖业“新主”广东恒福糖业有限公司承诺额外出资全额清偿3万蔗农的2000多万元蔗款。据了解,目前已有部分蔗农收回全额蔗款。
昨天,广东中谷糖业集团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的一位人士告诉记者,中谷糖业对统一企业和海南椰岛的两笔欠款目前均未进行一期清偿。此外,中谷糖业的大债主还包括曾向其提供2亿多元贷款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湛江支行。上述人士表示,中谷糖业对该支行的第一期清偿款目前也尚未支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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