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行业中东部水泥股获增持西北遭减持
建材行业:中东部水泥股获增持西北遭减持
建材行业:中东部水泥股获增持西北遭减持 更新时间:2011-1-28 9:05:27 事件描述: 根据基金公布的2010年第四季度报告,我们对基金2010年第四季度重仓持有天相建材板块的变化情况进行比较分析,本报告中所述重仓股为进入基金前十大重仓股行列的股票。 评论: 一、第四季度基金增持建材股截至2010年12月31日,基金2010年第四季度重仓持有的建材板块上市公司家数为23家,比第三季度增3家;截至2010年四季度末,基金持有天相建材行业总市值为184.7亿元,较三季度环比增长71.25%,基金2010年第四季度增持建材板块股票。 二、2010年第四季度基金重仓持股情况变化1、第四季度新进入基金重仓股的股票有:华新水泥、江西水泥、帝龙新材、北京利尔、中航三鑫、耀皮玻璃、宝利沥青、东方雨虹、斯米克。 2、第四季度退出基金重仓股的股票有:赛马实业、海螺型材、金刚玻璃、鲁阳股份、太行水泥、宜华木业。 3、第四季度重仓股获增持的股票有:华新水泥、南玻A、海螺水泥、江西水泥、中国玻纤、帝龙新材、北京利尔、兔宝宝、中航三鑫、北新建材、耀皮玻璃、宝利沥青、东方雨虹、斯米克。增持幅度较大的有海螺水泥、南玻A、华新水泥、江西水泥、中国玻纤. 4、第四季度重仓股遭减持的股票有:赛马实业、冀东水泥、大元股份、海螺型材、鲁阳股份、金刚玻璃、美克股份、青松建化、太行水泥、宜华木业、塔牌集团、天山股份、青龙管业、祁连山、中材科技。减持幅度较大的有祁连山、宜华木业、中材科技、青松建化、天山股份. 三、基金对于建材板块重仓股持股变动分析基金重仓变化的情况符合我们2010年6月底发布的建材行业投资策略报告《与周期和政策共舞-2010年建材行业下半年投资策略》中关于认为房地产水泥需求不悲观,超预期的可能性大,看好中东部水泥股,关注节能和新能源相关公司的观点。 1、中东部水泥股获得增持。2010年四季度华东地区受到限电的影响,水泥价格出现快速上涨,市场对中东水泥企业的盈利预期纷纷上调。江西水泥预告第四季度实现净利润预计将达到1.49-1.82亿元,显示水泥需求旺季价格上涨对公司业绩的推动作用,地区内的水泥企业海螺水泥、江西水泥、华新水泥均获增持。 2、节能和新能源相关股票获增持。同时涉足太阳能光伏、节能玻璃及其它工程玻璃业务的南玻A获得基金大幅增持;涉足超白压延玻璃和Low-E玻璃等特种玻璃业务的中航三鑫同样获得基金青睐;耀皮玻璃经过业务调整,生产线以超白压延和高档浮法玻璃为主,所有浮法线均加装镀膜设备,可在线生产LOW-E玻璃。 3、西北水泥股遭遇减持。随着新疆板块的沉寂,以及市场偏好向华东水泥股的倾斜,西北水泥股成为基金重仓股减持的重灾区,天山股份、青松建化、祁连山、赛马实业重仓股持股数均减少,其中前三者重仓股持股数减少数量均超过1000万股,赛马实业退出基金重仓股名单。 4、完成增发的公司遭减持,处于再融资公司被增持。从再融资角度看重仓股持股变化,第四季度完成再融资的公司宜华木业、美克股份均被减持,而目前处于增发阶段的南玻A、中国玻纤、兔宝宝获得基金公司增持。 四、建材行业投资建议2011年华东地区和新疆水泥股有望是较好的投资标的。享受政策利好以及行业景气度继续上升的公司预计仍将获得较高的市场关注度。 1、水泥股可期待,新疆水泥股仍需关注。虽然目前市场存在华东水泥价格下跌的预期,但我们认为2011年华东水泥市场仍可期待:新产能建设得到控制和落后产能淘汰;地产投资有超预期可能;高铁建设投资将保持高水平;企业兼并收购限量提价。建议关注海螺水泥、华新水泥、冀东水泥、江西水泥等中东部相关公司。新疆水泥股仍需关注,新疆振兴规划将逐步进入投资期,带动水泥需求,天山股份和青松建化合计市场份额较高,有利于维护地区水泥价格。 2、建筑节能及新能源相关股票。“十二五”期间,建筑节能和新能源的政策支持力度预计加大,中长期政策倾斜将使得相关公司受益,中长期继续建议关注中材科技、南玻A、中航三鑫、金晶科技等。 3、关注偏消费型公司。虽然第四季度宜华木业、美克股份遭到减持,但我们认为家具装饰行业偏消费类的股票仍值得关注,目前美克股份增发完成对国内销售渠道美克美家剩余股权收购,将增厚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宜华木业通过增发募集资金也将开始建设国内销售渠道,兔宝宝增发自建部分店面。由传统制造商向销售转型,公司估值有望获得渠道溢价。斯米克以建筑陶瓷产品为主业,作为装饰装修产品受益消费收入增长。 4、2011年行业景气度继续上升的玻纤和防水材料公司。玻纤行业正处于复苏期,2011年1月1日起巨石集团将上调玻纤产品出厂价7-12%,中国玻纤收购巨石剩余股权增厚业绩,盈利补偿协议是业绩保障,建议关注中国玻纤;高铁建设投资维持高位,高铁用防水涂料需求继续提高,建议关注受益高铁建设的防水材料行业龙头企业东方雨虹。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931614094@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