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翔持仓股票讲下关于整理期收场及摘牌后续有关事项安排的公告
徐翔持仓股票讲下关于整理期收场及摘牌后续有关事项安排的公告
徐翔持仓股票讲下关于整理期收场及摘牌后续有关事项安排的公告 2020-08-26 424 0 2020年5月12日-6月8日,公司股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1元)。上述情形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3。1条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3。1条、第14。3。8条和第14。3。16条的规定,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审核,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公司股票自2020年7月10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三十个交易日,并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股票于2020年7月10日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截至2020年8月20日,公司股票已于退市整理期交易满三十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已结束 (9500.163.com)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3。27条和第14。3。28条的规定,徐翔持仓股票公司应当在股票被终止上市后立即安排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挂牌转让的相关事宜,保证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的45个交易日内可以挂牌转让。现将股票摘牌后转入股转系统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股转系统进行股份转让。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股东需在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办理股份确权登记,其股份方可在股转系统进行挂牌转让。股东可到公司聘请的代办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其他具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业务资格的代办券商办理股份重新确权、登记和托管手续。股份确权办理的详细信息请参见东北证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或)的《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确权公告》,该公告预计将于2020年8 (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3。27条和第14。3。28条的规定,公司应当立即安排股票转入股转系统挂牌转让的相关事宜,保证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的45个交易日内可以挂牌转让,预计公司股票将在2020年10月30日开始在股转系统转让。 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徐翔持仓股票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徐翔持仓股票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次数用完API KEY 超过次数限制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931614094@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