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六类违规行为成监管重点

落实新《证券法》,将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为首要目标,这是上交所新一年在监督工作方面提出的新目标。1月10日,上交所通报2019年沪市上市公司信披违规处理情况,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三高类”重组后业绩承诺未履行;增持承诺未履行;未按计划执行股份回购;年报财务造假、未按期披露等违规;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六类违规行为成监管重点。

香溢融通通过不当确认投资收益、*ST仰帆通过虚增销售收入等方式,虚增年报中的营业收入及利润,被公开谴责;*ST毅达、*ST新亿未按期披露年报,公司及相关董监高被公开谴责……这些成为去年严监管下的典型案例,现在财报披露季节来临,上交所认为,打击财务造假及未按期披露年报等行为,始终是提升公司整体信息披露质量的要务之一。去年处理该类违规案件14单,同比增加133%,其中公开谴责10单,涉及责任人141人次。

下一步,上交所将落实新《证券法》的要求,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首要目标,发挥自律监管在全市场违规追责体系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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