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负面行为清单发布
新三板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负面行为清单发布
为引导主办券商增强规范意识,提高主办券商执业质量,12月31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制定并发布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负面行为清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月4日发布的《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负面行为清单》同时废止。
据了解,《负面行为清单》纳入评价的业务类别涵盖推荐挂牌业务、发行并购业务、持续督导业务、做市业务、经济业务、综合业务6类,包括了47项具体负面行为描述。其中,经济业务是此次清单中新增设的行为类别。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931614094@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