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台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新规《金控办法》

财经 宏观中国出台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新规《金控办法》中国出台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新规《金控办法》2020年9月21日 星期一 11:56据俄罗斯卫星通讯社sputniknews报道 中国政府出台了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新规――《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20〕第4号,以下简称《金控办法》)。

即便一个公司整体而言不是金融组织,但旗下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现在也必须领取金融控股公司许可证。此前,中国对包括P2P网贷公司在内的非金融公司开展了点对点的监管。现在监管适用于更广泛的领域。

多年来,金融控股公司在中国没有遭到严厉的监管。相反,它们被寄望于成为落实普惠金融(Inclusive Financing)战略的良好工具。2015年,《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出台,给出了“积极拓展互联网金融服务创新的深度和广度,规范发展网络借贷和互联网消费信贷业务”的确切指示。

中国传统的银行体系一向相当保守:它们以极低利息揽储,利息有时甚至低于消费者价格指数(CPI);且信贷政策偏向国企。结果,虽然民营企业对中国GDP贡献率高达60%以上,提供了80%的城镇就业岗位,但他们中的绝大部分无法享受到传统银行体系的金融服务。

因此,当企业集团开始涉足金融服务部门时,似乎就成了一个不错的问题解决方案。由于传统银行业不发达,导致企业集团打遍天下无敌手。服务需求很大。比如,在2016年的发展高峰期,全国累计有5000多家P2P网贷机构。这个市场以每年超过200%的速度增长。私有公司阿里巴巴集团(Alibaba)和腾讯控股有限公司(Tencent)开始发展自有的移动支付系统。按照全球知名的新经济产业第三方数据挖掘和分析机构艾媒咨询(iiMedia Research)的计算,2019年中国移动交易额超过40万亿美元,2020年移动支付用户人数达到7.9亿人。普通人缺乏投资储蓄的替代方案,使货币市场上的私有基金很流行。比如,阿里巴巴旗下的余额宝基金不久前成为全球最大的货币市场基金,在2018年的高峰期,基金托管有2690亿美元。

但中国政府渐渐理解,金融控股公司已经达到这么大的规模,离开相应监管,它们可能制造系统性的风险。“黑天鹅”间或飞出来。2016年,中国最大的p2p网贷平台e租宝(Ezubao)爆雷:90万名投资者一夜之间失去了73亿美元。2018年p2p网贷市场发生大规模的崩塌。结果,p2p网贷公司数量锐减到从前的几分之一。而国家直到现在都在对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nbang Insurance Group Co.)、明天控股有限公司(Tomorrow Holding Co. )、海航集团有限公司(HNA Group Co. Ltd.)进行债务重组。上述三个公司的问题表明,企业集团通过错综复杂的股东架构和分支机构,编织出了这样一种金融蜘蛛网:当经济领域发生负面事件时,整个国家的金融体系都可能随之陷入困境。因此,政府着手监管金融控股公司。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研究员卞永祖告诉俄罗斯卫星通讯社和广播电台,这在当下尤为重要,因为继新冠肺炎疫情引发的危机之后,经济领域发生负面事件的可能性在上升。

他说:“金融控股公司过去是很多实体企业为了自己内部的资金周转而成立的公司,专门负责集团内部的事务。但是后来有些金融控股公司慢慢开始发展走样:一是很多实体企业不再愿意去专注于实体经济,而是主营金融业务。但是他们本身比较欠缺金融经验,尤其在风险控制方面,进而导致金融风险越积累越多;二是近年来金融控股公司的多数业务资金都投向了房地产等国家不鼓励的领域,给整个社会经济都带来了不利影响。另外,金融控股公司的股权股东通常比较复杂,给监管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再加上这些公司实际上已经变成了金融企业,甚至有时还会从事高利贷等不合规的业务,造成了不少问题。那么考虑到金融控股公司的资产规模日渐庞大,对经济的影响愈来愈明显,在这一背景下,监管部门加强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督和管理也是比较顺理成章的。尤其是在目前经济受影响较大的情况下,更应该将精力投入实体经济中,尽量把金融潜在风险降到最低。”起初着手监管的是p2p网贷平台,它们被禁止向投资者提供收益率担保和积累资金。结果,在几千个p2p网贷公司中,迄今只有15个p2p网贷公司幸存下来。中国人民银行所宣布的监管新规还呼吁整顿提供金融服务的所有金融控股公司的工作。按照这项即将从11月1日起生效的《金控办法》,任何表面上不是金融控股公司,但实际投资控股两种或两种以上类型金融机构的公司,应该被登记为金融控股公司。为了获得许可证,公司的实缴注册资本额应该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现在被纳入监管新规的非金融控股公司部分包括:实质控制的金融机构中含商业银行,金融机构的总资产规模不少于5000亿元的;或者实质控制的金融机构不含商业银行,金融机构的总资产规模不少于1000亿元。这类非金融控股公司应该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金融控股公司许可证,在获得批准的情况下,公司名称中必须加上“金融控股集团”字样。如果企业集团拒绝领取许可证,就应该出售或转让自己在旗下金融机构中所持有的股权和控制权。

许多非金融控股公司也被纳入监管新规,比如管理移动支付服务的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nt Group)。新规将使这类公司的股东结构更加透明,以便可以针对它们实施及时的金融监督。卞永祖说,主要任务是使金融控股集团为实体经济部门服务,并使它们的活动符合标准,避免制造金融稳定风险。

“过去国家允许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初衷还是有好处的,比如有利于实体经济能够合理的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等。但是根据目前的情况,这些公司的发展已经偏离了初衷,所以当前需要尽量规范那些不符合规定的金融控股公司,适当控制他们的发展速度。毕竟中国企业包括融资在内各方面的问题还是需要通过中国资本市场改革、银行体系改革或经济金融体系改革去解决,”――卞永祖说。中国是全球金融控股公司发展领先国家之一。按照“安永环球金融科技采纳指数”(EY Global FinTech Adoption Index)报告,金融控股公司在中国的渗透率达到95%――这是全球最高指标。中国是一个迅猛发展和富有前景的市场,但重要的是使这个市场保持健康,与传统的银行体系一体化则更佳。中国人民银行所发布的新举措是新型金融控股公司与银行体系一体化道路上的又一个步骤,以便把银行系统打造的更加现代化,从而最终加快国家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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