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照明自查内幕交成闹剧 独角戏还是对手戏

佛山照明自查内幕交成闹剧 独角戏还是对手戏 更新时间:2010-9-20 6:32:36   佛山照明自查内幕交易简直是一场闹剧。  8月18日,佛山照明公告宣布进军锂电池行业,而之前,市场已经有了相关的传闻,随后公司股价开始出现异动,从8月16日到23日,股价一口气上涨了近4成。  随后,深交所发现,佛山照明交易对手方的人员方清、霍广及其直系亲属在锂电池项目筹划期间有过小量股票交易。  这是一起典型的内幕交易嫌疑案,知情人利用信息优势,在上市公司公告消息之前,提前买入股票,消息公布,股价抬升,坐等收益。  但深交所发现之后,没有上报监管层,吁其主动介入,而是发出“关注函”,要求佛山照明自查。  经过两次自查,佛山照明称,公司不存在内幕交易,公司交易对手方高管方清、霍广在敏感期间确有买卖佛山照明股票行为,合计获利达30万元,但公司无法确定两人是否进行了内幕交易。  30万元在天量的股市资金不过是九牛一毛,但由于涉嫌内幕交易,这已不再是个小数目,要知道,景顺长城原基金经理涂强涉嫌“老鼠仓”,非法获利不过38万,被证监会罚款200万,并终身市场禁入,他的同事韩刚则被移送了司法机关,很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一旦佛山照明被查处存在内幕交易,相关人员不但面临着行政处罚,甚至也很有可能“吃官司”。如此重大的案件,从发生到现在,已经1个月了,但我们始终只见佛山照明在自说自话,一个人演独角戏。对于外界的怀疑和职责,佛山照明就像个受了委屈的小媳妇,且看它的回应:“公司员工对核查缺少工作经验,不懂得核查的方法和程序”、“公司停牌以来,每天投资者的电话不断,严重影响了工作人员的正常工作秩序。”  在上市公司声明中,难得见到如此直白而又略显坦诚的语言。更让佛山照明尴尬的是,公司的外方股东欧司朗不予配合,拒绝提供直系亲属的资料。这些资料涉及个人隐私,深交所不过是个证券交易所,没有执法权,不能仅靠几个电话、一个文件就要求对方提供个人隐私,从这点说,深谙法理的外资方,拒绝得有理有据。  所以,尽管佛山照明的公告不能令投资者满意,但平心而论,基本都言之有理,投资者恐难挑出其毛病。  然后,言之有理不代表水落石出。  佛山照明的锂电池项目为何在公告之前就走漏了消息?相关工作人员是否存在泄露商业秘密的嫌疑?对手方方清、霍广到底有没有利用信息渠道优势进行内幕交易?佛山照明的高管直系亲属是否完全未参与内幕交易?种种疑问现在仍没有答案,而过往中国证券市场中的种种丑闻,让我们无法对本次事件中的道德风险过于乐观。  仅靠自查,这些答案永远无法浮出水面,一是上市公司本身不具备如此详尽、专业的调查能力,特别是相关调查,已经涉及执法权,上市公司束手无策;二是上市公司本身缺乏自我查处的动力,无人能做自己的审判官甚至掘墓人,即使上市公司高管或者关联人涉案其中,指望上市公司将其推向被告席,无异于天方夜谭。  如果一个演员肩挑了所有的角色,很可能是哪个角色都演不好,特别是演本不该属于他的角色,可能让他处于非常难受的状态,佛山照明是本次事件的一个主角而已,另一个主角――执法者却迟迟未登场,所以,这场戏剧情进展到此,仅是独角戏的独白,角色甚至有点颠三倒四。  打击内幕交易是证监会今年监管工作重点,8月底,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就称,证监会和相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加强内幕交易综合防控的制度规范。9月初,相关部门就信誓旦旦,要“点线面”结合,“齐抓共管、多管齐下、群防联控”,打击内幕交易。  既然佛山照明自己查不出是否有内幕交易,磨拳霍霍的证监会此时不介入,还待何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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