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爱痴狂!40岁基金经理帮50岁女友炒股亏157万!内幕交易超4000万双双获刑

2020年第一例“老鼠仓”来了,基金经理为爱痴狂走歧途,最终“东窗事发”。

因追求年近50岁、大自己10岁的一女子,曾任某公募基金经理的吴文哲,不惜利用职务之便向对方透露交易股票未公开信息,利用对方母亲账户非法交易金额超4300万元,多番操作之下,账户亏损157.19万元。最终,因老鼠仓案发双双入狱,法院判决吴文哲、侯宇洁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均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为爱铤而走险

是什么样的女子令这位前途大好的基金经理越过法律的边境?

据《判决书》,被告人吴文哲,男,1979年生,现年41岁,江苏省建湖县人,研究生文化,原系Z公司研究部经理。

另一名被告人侯宇洁,女,1969年生,现年51岁,吉林省延吉市人,大专文化,无业。

2019年1月9日,这对相差10岁的恋人均因涉嫌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3日被逮捕。

没错,女方比男方大了10岁。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1月9日至2017年1月15日,吴文哲担任上投摩根基金公司“成长先锋基金”、“卓越制造基金”的基金经理。

任职期间,吴文哲为保持并发展与侯宇洁的恋爱关系,将工作中获取的上述基金交易股票的未公开信息,帮助侯宇洁使用侯母王某的证券账户,先于、同期于或晚于吴文哲管理的上述基金买入或卖出相同股票52只,交易金额4377.73万元,合计亏损157.19万元。

双双入狱

2019年1月9日,接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到案后,吴文哲、侯宇洁两人均否认上述犯罪事实,直到检察院放出实锤才认罪。二人于2019年1月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3日被逮捕。

据悉,侯宇洁当庭供述称,2015年10月、11月,因为股票亏损很多,吴文哲提出帮忙解决,吴文哲会把对股票的分析意见告诉自己。

据吴文哲供述:在上投摩根担任基金期间,成长先锋基金由其决策下单,拥有下单决策权,能实时看到基金下单持仓情况。后有意追求一起打球的侯宇洁,在交往过程中,谈过自己对股市板块及大盘的分析。

庭审中吴文哲承认操作过侯宇洁的股票账户。

比较尴尬的是,虽然吴文哲身居基金经理的职位,这些内幕交易的金额较大,超过了4000万元,但吴文哲提供的帮助并没有帮助侯宇洁,反倒是令侯宇洁亏损了157.19万元。

一个关键的信息是,吴文哲帮助女友进行内幕信息操作时,他其实还是一个刚刚管钱的菜鸟基金经理。虽然吴文哲在2004年6月就进入基金行业,但在长达10年的时间内,他一直担任研究员,这种纸上谈兵的研究员工作与基金经理的实战,存在较大的差距,其管理的两只基金在2015年初至2017年初期间全部出现大幅亏损,最高的一只亏损超过34%,在这种情况下指导女友进行股票操作,结果可想而知。

虽然内幕交易未能获利,但也不能免于处罚。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文哲作为基金管理公司的从业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交易信息,违反规定,帮助被告人侯宇洁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股票交易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

内幕交易亏损案例越来越多

内幕交易一直是监管部门长期重点打击的违法违规行为,却依然不断有人铤而走险。然而,随着A股市场越发成熟,价值投资理念开始引导投资者。所谓的内幕在A股市场开始逐步失灵,内幕信息交易导致亏损的事件近年来频频出现。

2019年,证监会共开出了涉及内幕交易的罚单有70张,其中亏损的就有44张。可见,内幕消息还是坑人的多。

“内幕信息交易在A股市场早期阶段比较多”,深圳地区有基金经理谈及该现象时曾认为,早期A股市场理念不成熟,概念和主题是投资获利的来源,因此打探消息就成为赚钱的工具。现在的A股市场受益于监管政策,若与业绩无关,消息对股价的影响正在降低。

在此背景变化下,即便掌握第一线内幕消息的A股上市公司老板、内部人员,也未必能在内幕信息中获利。

春兴精工董事长就是其中之一。2018年8月,A股上市公司春兴精工发布公告,公司实控人孙洁晓涉嫌内幕交易春兴精工股票一案,被证监会采取25万罚款和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据证监会披露的调查结果,孙洁晓在春兴精工重大资产重组之前,通过个人和信托账户总计近3亿元购入公司股票。尴尬的是,一番操作之后,孙洁晓控制的上述账户总计亏损近3000万元。

2020年1月,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公布了一则内幕交易处罚决定。A股上市公司引力传媒战略投资部总经理助理张剑锐,将公司即将收购珠海视通超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内幕消息透露给丈夫杜兴前,杜兴前在收购期间利用内幕消息购买引力传媒的股票,不仅亏损了3.74万元,这对夫妻还因此被罚款30万。

显而易见的是,上市公司董事长掌握了更多的内幕信息,但上市公司老板被A股市场收割的也不在少数。这也使得那些对上市公司情况一知半解的基金经理,更容易因为内幕信息交易出现亏损。

比如去年初曝光的一则案例,深圳某基金公司原基金经理史献涛先于或同步于管理的公募基金账户交易股票共105只,趋同交易金额人民币3.2亿元,亏损人民币376.4万元。对此,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其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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