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高管身兼数职上下通吃监督机构功能弱化
公司高管身兼数职上下通吃 监督机构功能弱化
公司高管身兼数职上下通吃 监督机构功能弱化 更新时间:2010-12-16 7:44:33 近年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侵害公司利益的现象屡见不鲜。一份来自徐汇区法院的案例分析表明,在公司高管权力相对集中,公司监督机构功能有所弱化的当下,公司与高管频频对簿公堂的现状值得引起重视。 公私不分父子反目 老孙和小孙是父子俩,5年前分别出资20万元和30万元,开办了一家名为“上海神通”的网络工程公司,小孙担任公司控股股东、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老孙担任公司监事;小孙的妻子是会计。公司开业不久,小孙即以160万元的价款购买了一套斜土路上的商品期房,产证做在了自己和妻儿的名下。楼盘竣工后小孙偕妻儿一家三口入住新居。至此老孙才吃惊地得知,儿子的购房款中有83万元是挪用公司的资金分三次向房产商支付的。于是他不断催告儿子归还挪用的款项,但小孙就是无动于衷。2008年12月,小孙与妻子协议离婚,儿子随妻子共同生活,小孙补偿妻儿斜土路房产分割款200万元。眼见公司的财产损之又损,老孙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小孙归还挪用的公司款项并赔偿利息损失。 审理中,被告小孙辩称购房当时是与原告商量过的,一则作为公司办公用房,二则也可以作为投资。由于空关无益,所以全家入住了。原告确实为该房产向被告主张过,但因原被告是父子关系,所以没有付诸行动。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的上海神通公司则完全赞同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被告挪用第三人资金购买私房,违反了法律规定,给第三人造成损害。原告作为公司监事依法提起诉讼,符合法律规定。据此判决被告向第三人上海神通公司返还83万元,同时赔偿利息损失5万元。 高管跳槽引发侵权 “纳凡智公司”是几名“70后”的大学生合股开办的,经营范围包括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等,公司前景一度相当看好。黎阳和陈杰曾经是这家公司的董事。2005年9月,两人同时提出辞职,导致“纳凡智公司”业务量锐减,经营无法正常进行。嗣后“纳凡智公司”经多方打探得知,黎、陈两人辞职时带走了不少客户信息和商业秘密,转投另一家经营范围相同的“斯备杰公司”。其间,“纳凡智公司”截获了两份黎、陈两人代表“斯备杰公司”进行业务交往的电子邮件,在作了保全证据公证后,“纳凡智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黎、陈两人和“斯备杰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等。 诉讼中,“斯备杰公司”否认黎、陈两人与其存在劳动关系,更否认有过侵权行为。“纳凡智公司”则举证,黎、陈两人从原告处辞职后不顾竞业禁止的规定,多次使用原告的经营信息和客户信息,致使原告蒙受巨大损失。 法院认为,被告黎阳、陈杰作为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披露原告的客户信息和商业秘密,有悖忠实义务和竞业禁止等法律规定;“斯备杰公司”为牟取不正当利益,擅自使用与原告几乎相同的业务文书和竞业模式,三被告的行为构成共同侵权。据此,判决三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原告的商业秘密;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7万元;连带支付原告为该案诉讼支出的合理费用8196元。 身兼数职上下通吃 年逾“知天命”的裴思功是两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他的第一个身份是“汉晶工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01年6月,“沪航动力机械公司”与“汉晶工程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了“沪汉工程公司”。裴思功又成为“沪汉工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奇怪的是,2004年4月,“沪汉工程公司”与裴解除了劳动关系,但法定代表人仍维持原状。期间,“汉晶工程公司”与“沪汉工程公司”签订了一份借款协议,约定由“汉晶工程公司”向“沪汉工程公司”借款50万元,借期一年。2005年9月,因“汉晶工程公司”未按约归还借款,“沪汉工程公司”提起诉讼,法院判决“汉晶工程公司”应偿还50万元。“汉晶工程公司”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审理期间,裴思功以“沪汉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与“汉晶工程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同意“汉晶工程公司”一次性给付“沪汉工程公司”10万元,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作为“沪汉工程公司”投资方的“沪航动力机械公司”得知后,愤然再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裴思功赔偿“沪汉工程公司”本金损失40万元及诉讼费损失1万元。 裴思功辩称,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有权代表公司参与诉讼,该民事调解书已送达生效,原告不应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再次起诉。 法院认为,借款合同之诉与侵权赔偿之诉非相同法律关系,不属一事再审。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应当在强制性法律规范与公序良俗允许的范围和程度之内忠诚于公司的利益,不得利用特殊身份为自己或他人获得不当利益。现被告未经股东会授权,亦无正当理由,擅自作出放弃40万元债权主张,显然违反法定代表人应履行的忠实、勤勉义务,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利。据此判决被告赔偿原告41万元。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931614094@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