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解读对中小银行定向降准等措施
中国人民银行解读对中小银行定向降准等措施
中国人民银行3日宣布,决定对中小银行定向降准1个百分点,并下调金融机构在央行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至0.35%。当日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定向降准和下调央行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定向降准可释放长期资金约4000亿元,平均每家中小银行可获得长期资金约1亿元,有效增加中小银行支持实体经济的稳定资金来源,还可降低银行资金成本每年约60亿元,通过银行传导有利于促进降低小微、民营企业贷款实际利率,直接支持实体经济。
此次定向降准分4月15日和5月15日两次实施到位,每次下调0.5个百分点。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分两次实施到位,可防止一次性释放过多导致流动性淤积,确保中小银行将获得的全部资金以较低利率投向中小微企业。
据介绍,此次降准后,超过4000家的中小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存款准备金率已降至6%,从我国历史上以及发展中国家情况看,6%的存款准备金率是比较低的水平。
此次定向降准面向中小银行,包括两类机构,一类是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等农村金融机构,另一类是仅在省级行政区域内经营的城市商业银行。
为何此次定向降准对象选择了中小银行?对此,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获得定向降准资金的中小银行有近4000家,在银行体系中家数占比为99%,数量众多、分布广泛,立足当地、扎根基层,是服务中小微企业的重要力量。进一步降低中小银行存款准备金率,将增加中小银行的资金实力,有助于引导其以更优惠的利率向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扩大涉农、外贸和受疫情影响较严重产业的信贷投放,增强对实体经济恢复和发展的支持力度。
此外,当日央行还宣布,决定自4月7日起将金融机构在央行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从0.72%下调至0.35%。
记者了解到,超额准备金是存款类金融机构在缴足法定准备金之后,自愿存放在央行的钱,由银行自主支配,可随时用于清算、提取现金等需要。人民银行对超额准备金支付利息,其利率就是超额准备金利率,2008年从0.99%下调至0.72%后,一直未做调整。
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央行将超额准备金利率下调至0.35%,可推动银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银行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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