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政信类业务资金用途规定信托政信类业务资金用途规定最新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信托政信类业务资金用途规定,以及信托政信类业务资金用途规定最新对应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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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管理类信托定义,很多人对它有误区,应该如何选择?最近出了很多永续债信托,什么是永续债,这类信托安全吗?我有300万闲置资金,能不能买信托?信托风险有多大?什么是政信信托产品有什么特点和优势主动管理类信托定义,很多人对它有误区,应该如何选择?感谢邀请,信托者——专注信托!
这个问题很好,尤其是在资管新规和信托新规颁布之后,主动管理类信托再次也业内引起了热议。
除了主动管理类信托,还有TOT、资金池项目,很多人都分不清楚,甚至混为一谈。
在官方文件——《信托业务监管分类说明(试行)》中,给主动管理类信托给出一个定义。主动管理型信托是指,信托公司具有全部或部分的信托财产运用裁量权,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和处分的信托。市面上常见的资金信托,如基建类信托(政信信托)、地产信托、工商企业类信托都算主动管理性信托,但是此类信托都有明确投资标的,资金去向明确清晰,绝非资金池业务!!
2010年银监会发布一文《关于加强信托公司主动管理能力有关事项的通知》。它对主动管理类信托有了进一步明确的定性。
这里对主动管理信托有了新解读:本通知所指主动管理类信托,是指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在信托管理过程中发挥主导性作用,在尽职调查、产品设计、项目决策和后期管理等方面发挥决定性作用并承担主要管理责任的营业性信托业务。信托公司将上述管理工作中的一部分外包给其他机构,但不致影响受托人主导地位的信托项目也可视为主动管理类信托。
而TOT
TOT信托,信托中的信托,类似于FOF(基金中的基金,),TOT是一种产品结构——以信托项目为投资标的,通过一个信托计划认购另一个甚至多个信托计划。
目前国内TOT的普遍操作模式为由信托公司要约募资成立母信托产品,由母信托产品选择已成立的信托计划进行投资配置,形成一个母信托产品投资多个子信托的信托组合产品。
早期的TOT更接近于FOF,分散投向不同的阳光私募类产品。发展至今日,TOT更像是资金池业务——分散投向若干个信托项目。
而现在不论是主动管理类信托还是TOT,都沦为了非标资金池项目——用于承接不良,借新还旧,导致风险不断转移、累积!!
故而资管新规和信托新规都不少条文都旨在限制非标资金池:
资管新规第15条,金融机构应当做到每只资产管理产品的资金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不得开展或者参与具有滚动发行、集合运作、分离定价特征的资金池业务。
信托新规对于非标资金池业务更是有了细化的规范——第十七条信托公司应当做到每只资金信托单独设立、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单独清算,不得开展或者参与具有滚动发行、集合运作、分离定价特征的资金池业务,不得将本公司管理的不同资金信托产品的信托财产进行交易。
很明显,一旦资管新规生效,信托新规落地,非标资金池业务就要退出舞台了!!!
以上就是我的分享,一点愚见,感谢阅读,如有帮助,帮忙点赞、转发,让更多需要得人看到,再次感谢!!!
最近出了很多永续债信托,什么是永续债,这类信托安全吗?谢邀,信托者课堂——专注信托!
答题时间:2022年3月!
永续债信托、永续债券以及永续债权,这三者名字相近,但细微的差别或许使得投资人的筛选逻辑有着本质的区别!
尤其永续俩字特别唬人!
一永续债、永续债券定义按时间顺序市面上永续债券更为常见,而且发行主体多为金融机构——小比例是城商行,国有大行更是永续债券发行的主力军,其一可见发行该类债券要求之高,其二,可见其安全性
永续债券很明显是债券的一种
1没有设定期限或没有明确规定还款日期;
2发行人有权延期或者提前赎回
3持有人按期获得利息收益,但不能要求清偿本金
4不会计入负债而会计入权益,发行期限3+N或5+N,以满足企业长期融资需求。
看出上述特征,相信大家对于“永续”的涵义有进一步理解——只要发行人愿意(持有人无权)承担相应利息成本,本金可不必偿还!
当然天下没有免费、便宜的午餐,在实操中还有一套利率跳升机制在运行——票面利率跳升从发行第三年开始,随着存续年限增加,利率定上升,企业在利息跳升前赎回,持有时间不超过第二个利息周期。举例说明,初始利率为6.1%/年;满3年后,下一年年利率在上一年年利率基础上增加300个基点(3%),即第四年年利率在第三年年利率基础上加300个基点(3%),以此类推,直至年利率达到18.1%为限。
发行人可以享有“永续”便利,也必须承担更高的利息成本!
此外,永续债还有一大亮点即上述第4点,以权益投资计入会计核算,且发行期限长,十分利于长期融资需求——与普通债券比,永续债偿付压力小、发行简便;与普通股比,永续债融资成本更低,且不会对股价造成冲击;与可转债相比较,永续债的发行期限更长、发行条款较为灵活,既可设计减记条款,也可设计转股条款。
在国内,银行机构尤其国有四大行在金融体系中绝对的“顶流”存在,因此永续债券安全性极高!
而对于永续债信托,如果投资人仔细查阅相关资料,可发现其底层逻辑是永续债权——是指信托计划投资于融资人发行的永续债权,或通过可续期信托贷款的形式向融资人融资,
是融资人和信托公司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内含融资人赎回权的一种债权与永续债券有着本质的区别!
这一点投资人必须区分!
二,为何会有永续债信托永续债信托在市场露脸也就是2021年,在我看来这是特定时期下信托业转型、整改下的“特定产物”!
先是多家房企借助永续债权发行了不少房地产信托项目,而在当时房企融资受三道红线限制,在信托融资领域已受到融资类信托额度、地产信托额度限制,而当时投资类信托是受相关部门认可,永续债以权益投资计入核算,正好迎合了监管,由此大量永续债地产信托诞生!
而后,信托业开启“两压一降”、非标转标,资管新规在信托领域的配套细则资金信托新规初稿也颁布,底层资产往净值化、标准化方向发展已然是大势所趋,不仅地产信托受限、传统政信业务也包含在内,这也催生了永续债式政信项目!
而且永续债政信项目,信托公司除了符合当下监管政策,上手也快,与之前的政信业务区别不大——信托公司可直接放款给融资人,只是签署的底层文件从《信托贷款合同》变成了《永续债权投资合同》。
三、永续债信托风险何在、如何挑选没有一款信托项目会适合所有人,也没有一款项目是所有人都不适合,关键在于“匹配”!
如果投资人无法接受永续债权,规避就是极佳风控,没有之一!
若有心筛选,此处我提供一个选择逻辑——借鉴永续债券!
永续债券亦是“永续”,但在发行主体是金融机构,尤其是国有四大行的强大光环下,实际永续债券持有人并不担心其资产安全性!
同理,永续债权类信托,核心也是在于发行方实力的把握!
对于此类项目确有项目“永续”之可能,而且持有人无丝毫还手能力,但不要忽视发行人必须承担超高利息成本,而对于永续债政信项目,若融资方是纯正城投公司,100%当地政府主控,当下对于地方债务的政策基调:“严禁新增、确保存量债务化解以及压降各地融资成本”,因此在当下城投平台违约而承担更高利息成本的意向不高,这是投资人的主要优先逻辑!
以上,信托者分享!
随笔而出,抛砖引玉
感谢您的阅读!
我有300万闲置资金,能不能买信托?信托风险有多大?感谢邀请,我是信托者,专注信托。
这类问题,我在问答中也回答多次了,300万的资金当然可以购买信托,而且虽说信托的起投门槛是100万,但在实际中更多是以300万为分界线的——相关法规明显规定单笔委托资金达到300万就不受单个集合信托,自然人投资人数不超过50名的限制!!
至于风险大小,根据中国信托业协会公布的第二季度最新数据显示信托业资管规模在22万亿,不良率在1.54%,风险绝对不可能是零,而且时下刚性兑付明确要求打破,但是整体可控,对比银行理财不良率1.84%,而且你所熟知的银行理财有不小比例就是配置的信托产品——你相信银行理财,银行投资了信托。为何这么做,这背后才是各位投资者值得去深挖的东西,一旦你有所得了,一定会在投资上有所收益!!1
感谢阅读!!!
什么是政信信托产品有什么特点和优势政信类产品是指有政府部门担保的信托产品或是政府投资的公用事业基础建设的。
特点,就是融资公司有政府背景,融资资金的项目是有政府部门的参与,政信类产品相比其他类的产品有比较好的返款来源,有政府在里面买单。
好了,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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