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合机构五条军规周慕冰首谈改革思路
农合机构“五条军规” 周慕冰首谈改革思路
农合机构“五条军规” 周慕冰首谈改革思路 更新时间:2011-3-22 8:28:45 3月21日,银监会公布,去年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新增涉农贷款7825亿元,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部2.6万亿元新增贷款中,占比29.7%。
经过9年改革,全国农合机构的资产状况已有明显改观。截至2010年末,全国农合机构的资本金从1870亿元增加到3458亿元,加权资本充足率从2006年的-4.6%提升到8.7%,不良贷款从7322亿元下降到4204亿元,不良贷款率下降到7.4%。资产利润率从0.4%提高到0.72%。
不过,仍有顽疾待破解。比如强化监管不到位、改革仍然不够深化、三农服务还有待加强,机构进城弃乡冲动明显。
为此,银监会副主席周慕冰在最近召开的全国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工作会议上表示,今年要通过强化监管风险、深化改革转型优化三农服务。这是周慕冰调任银监会后首次阐述农合机构改革思路。
周慕冰提出了未来五年农合的改革目标,即对高风险机构全面处置,历史亏损全面消化,股份制改革全面完成。一些主要的监管指标也要达到审慎监管要求,如资本充足率要达到10%左右,拨备覆盖率总体达到150%,贷款拨备率总体达到2.5%。
几大顽疾待破解
过去五年,银监会通过推进产权制度改革,以及一系列监管措施促进了存量信用风险的化解,操作风险高发势头得到了遏制,部分单体高风险机构平稳处置,区域性和系统性风险高企局面得到了进一步的改观。
但周慕冰在会上提示,农合机构监管、改革和服务工作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
例如,强化监管不到位。监管政策意图传递衰减,政策把握尺度、重点工作推动力度和实际效果不平衡,部分银监局对违规违法行为反应迟缓,处理也较轻。
此外,全国各地合力推进改革发展一盘棋局面还未形成,部分省联社存在本位主义和地方保护主义倾向。部分高管人员对成绩和进步自我评价过高,改革发展的决心、动力与形势发展存在比较大的差距。
农合机构长期以来存在的公司治理缺陷尚未得到弥补,内部人控制问题仍然存在。比如,某市信用社改制为农商行,规定单一股东持股不得超过5%。但是信用社的员工持股为20%,这20%的股权被委托给改制后的农商行的一个高管管理。也就是说,改制后农商行员工将继续成为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可以轻易否决其他持股5%的股东提出的议案。
还有部分机构管理能力薄弱,风险底数不实,发展战略和发展方式简单粗放,风险文化缺失,发展战略出现偏差,弃乡进城倾向明显。
平台贷款务必下降20%
强化监管将成为银监会2011年的主要工作之一。
银监会将加强规制性监管,完善分类监管和差别监管,化解重大存量风险,严控增量风险积累,遏制违法违规问题的“回潮”势头。
风险处理主要包括三方面,严厉整治案件风险和推动高风险机构处置,以及对重点领域信用风险进行监管。
周慕冰认为,农合机构规模小、实力弱、风险抵御能力差,一旦出现大的信用风险轻则“伤筋动骨”,重则“倒闭致命”。相对大中型银行,农合机构在政府平台融资金、房产贷款总量并不大,但是风险系数高。
因为农合机构的贷款投向平台层级低、公益性和半公益性的项目占比高,财政代偿性风险大。在房产贷款方面,部分机构房产贷款的行业集中度较高,房地产及相关行业周期性调整风险将在贷款上体现。
对此,周慕冰提出五条军规。一是对到期的平台公司贷款必须收回,不能展期和贷新还旧,年底平台公司贷款余额必须下降20%以上。2010年,全国农合机构平台贷款比年初下降了363亿元,降幅为14.9%,半覆盖和无覆盖贷款分别降到166.3亿元和376.1亿元,占比分别下降8%和18%。
其次是通过压缩存量、控制增量、实施银团贷款等方式,年底前彻底解决贷款集中度问题,并将房地产贷款控制在审慎范围内。银监会要求农合机构将房产开发贷压降到占总贷款额的25%以下,同时对房地产企业多头贷款和关联贷款情况进行清查,并督促清收处置。
周慕冰要求,全面分析贷款风险,审慎评估抵押物,务必做到准确分类,按规定权重提足拨备。截至2010年,全国农合机构的拨备缺口超过2000亿元。此外,对违反监管要求在2010年及以后继续新发放大额贷款,以及接受地方政府违规担保的,当地银监局将按照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机构“一把手”责任,并暂停该机构的固定资产贷款业务。
做实县法人机构
在抓风险的同时,深化改革是另一重点,各方面将集中精力推动股权改造和农村商业银行组建,加快转换经营机制,纠正发展转型落后于组织形式改革的问题。
周慕冰称,要把改革的重点放在县域法人机构上,从机构和业务层面做实县域。推进县城机构改革进程,支持城区整合,全面完成县市统一法人,严格把控地市法人。
此前,各地信用社做大冲动不减。河南就曾经酝酿组建全省统一的农村商业银行。广西农村信用联社则更为明显,直接在其名字后加上“农村合作银行”六字,其整体改制为银行的冲动可见一斑。
信用社改制为省市级农商行后,资金向城市集中的倾向更为明显。西部某农商行在统一市级法人前,下面某区的存贷比能达50%左右,组建为市级农商行后,存贷比猛降到30%。资金大部分被用于市级企业。
不过,在一些信用社看来,改革重点放在县域机构,将县联社改制为县级农商行,这会减小对投资者的吸引力,难以吸引具备实力的机构投资,进而难以改变治理结构,内部人控制的局面将很难改变。
此外,在县级组建农商行,虽然是县级法人,但也可以通过理财产品、银团贷款将资金从县域转移到城市。
对此周慕冰表示,要督促引导县域法人机构增强服务功能,对农村市场精耕细作,推进面向三农的产品、客户和渠道建设。严控把资金投向货币市场,严禁承接他行非农贷款,严防弃乡进城行为,绝不能成为农村资金的“抽水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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