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双建:以重点案件为突破口 推动专项行动开展

付双建:以重点案件为突破口 推动专项行动开展 更新时间:2011-2-25 10:40:50   日前,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总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付双建主持召开了总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付双建在会上强调,要深刻认识开展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以重点案件为抓手和突破口,全面推动专项行动开展。  会上,付双建首先传达了1月30日王岐山副总理主持召开的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督促检查工作会议精神,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会议精神,切实把工商部门负责的工作抓好。  付双建指出,自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全国工商系统高度重视,积极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总体部署和总局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扎实工作,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总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积极支持,紧密配合,为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做了大量工作。岁末年初是一年当中较为繁忙的时节,这一时期全国工商系统能取得这样的成绩实属不易。这充分证明了工商队伍是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力量,经得起考验,无愧于国务院领导给予的“工商是最有效的一支老队伍”的高度评价。  付双建强调,要保持清醒头脑,既要看到取得的重要阶段性成果,也要看到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一是个别地方对专项行动重视程度不够,思想上认识不够,行动上不够有力,确定的目标任务也不是特别清晰。二是各地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差异大,不平衡。三是大要案件查处情况还不是十分理想。四是抓宣传报道、营造强势舆论氛围有差距,特别是对外宣传不够,还要加强。五是对新的市场业态如网络购物等,还要研究探索如何加强监管。  付双建要求全国工商系统进一步认识国务院开展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的坚定决心,继续发挥优势,发扬连续作战的作风,夺取专项行动的胜利。  付双建指出,要深刻认识开展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把思想统一到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方针上来,并贯穿于专项行动的始终。我国已进入需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阶段,加大创新力度,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建设创新型国家,需要营造一个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和氛围。随着知识产权逐渐成为企业市场竞争力的核心要素,国内企业要求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呼声日益高涨。全国工商系统要进一步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把总局党组提出的“五个更加”的要求作为进一步抓好专项行动的重要指导原则。  付双建强调,查处重点案件是衡量专项行动工作成效的标志,重点案件的突破会带动专项行动整体推进,体现专项行动的成果。他指出,要以重点案件为抓手和突破口,全面推动专项行动开展。一是要明确重点案件的范围。除了总局和各省已经和将要确定的重点案件外,还要把食品、药品、种子等与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产品的侵权假冒案件列为重点案件。二是要制定具体措施。实行重点案件查处责任制,明确责任;实行重点案件跟踪督办制,明确每起案件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办理时限,跟踪督察督办;加强协调联动,有些案件要统一时间,集中组织查处。  付双建强调,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强大宣传声势;增强宣传意识,通过宣传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介,加强与媒体的联系沟通,完善宣传方式,增强宣传效果。  付双建指出,专项行动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不可能一蹴而就,要研究建立打击侵权假冒行为的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体系,积极协助做好《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的修订工作;按照新修订的法律,及时修订、制定并实施配套的部门规章;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要针对市场上出现的新问题,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建立日常监管与专项执法相结合,行政与司法相衔接,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相统一,以依法、规范、高效为目标的长效保护机制。  总局商标局局长、总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李建昌汇报了全国工商系统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的总体情况、取得的重要阶段性成果以及重点案件查处进展情况,就进一步做好专项行动下一阶段工作提出了建议。  总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及总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总局商标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来源工商总局网站)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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