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财产转让等收入应一次性缴纳所得税
企业财产转让等收入应一次性缴纳所得税
企业财产转让等收入应一次性缴纳所得税 更新时间:2010-11-9 7:34:33 国税总局日前下发通知,明确企业取得财产转让收入、债务重组收入、接受捐赠收入、无法偿付的应付款收入等,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非货币形式体现,除另有规定外,均应一次性计入确认收入的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通知明确,该规定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相关文章:
BCG:中国中高收入者未来10年将翻三番窦含章:美国疯狂印钞脚步难挡中国目前没有通货膨胀吗中国目前没有通货膨胀吗变相货币战埋下四大恶果全球财富洗牌在所难免周洛华:八论大牛市已经启动美元弱势或将延续升值物价同时作祟货币政策进退两难曹仁超:警惕美国发动另一场货币战李稻葵:鼓励家庭出国投资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931614094@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