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0年第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0年第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0年第2号 更新时间:2010-9-14 5:39:03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文号】商务部令 2010年第2号 【发布日期】2010-09-12 鉴于出口预核签章制度已于2008年5月停止实施,经2010年8月16日商务部第41次部务会议审议,决定废止《关于加强出口商品协调管理的若干规定》及《关于处罚低价出口行为的暂行规定》。 附件:商务部决定废止的部门规章目录 部长:陈德铭 二O一O年九月十二日 附件:商务部决定废止的部门规章目录 序号 发布机关 规章名称 文号 发布时间 1 对外贸易 经济合作部 《关于加强出口商品协调管理的若干规定》 外经贸进出发[1991]第52号 1991年2月22日 2 对外贸易 经济合作部 《关于处罚低价出口行为的暂行规定》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一九九六年第1号 1996年3月20日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931614094@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