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GEF-6项目试点协调员的公告-黄河源基金管理公司
按照全球环境基金(GEF)项目管理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球环境基金国家公园体制机制创新项目(以下简称GEF—6项目)试点协调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项目背景
全球环境基金国家公园体制机制创新项目(以下简称GEF—6项目)目标为改革中国保护地创新体制,建立有效的国家公园体制,增加保护地保护保护面积,增强保护地管理有效性,保护具有全球重要性的生物多样性。内容包括建立立法、管理和组织机构机制有效的国家公园体制、加强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发展、实现项目管理高效,项目间协调有致,监测评估、知识管理、社会包容到位等,项目成果更加持续。
GEF-6项目是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的指导和支持下,由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共同开发,三江源国家公园是项目实施试点区域之一,具体试点地区为玉树州治多县马赛村、曲麻莱县红旗村、杂多县年都村,果洛州玛多县擦泽村。上述4个村庄分别由长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委员会治多管理处、曲麻莱管理处,澜沧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委员会、黄河源国家公园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招聘岗位的条件及要求,采取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
三、试点协调员职位描述及任职条件
(一)岗位职责
1.在GEF-6项目试点实施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按照项目设计以及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全球环境基金(GEF)、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及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对项目管理要求,负责项目实施协调等工作;
2.根据项目设计,及时、高质量地监督和协调项目产出;
3.负责协调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对接项目评估及项目督导专家,报告项目实施进展;
4.按照项目指导委员会的要求,及时编制、修改并提交项目工作计划和资金分配计划;负责UNDP、GEF、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以及其他监督机构要求的有关报告的起草,包括项目执行报告、技术报告以及其他报告等;
5.负责指导项目试点村社区动员者的工作,协调地方管理机构和试点区村委会;
6.负责制定社区层面的项目干预细节内容,负责项目干预活动的监管实施;
7.负责联络当地合作伙伴,为项目的监测和评估活动提供行政支持;
8.定期、公开和不公开的对试点地方责任主体负责实施的活动、实施地点进行检查;
9.完成GEF-6项目试点实施办公室的其他工作。
(二)任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不良信用记录,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适应高海拔地区工作;
3.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
4.专业不限,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有三年以上生态保护领域项目管理工作经验
6.年龄在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
(三)工作形式:
全职五年(2020-2024年),项目结束后聘用自动终止。
(四)工作地点:
西宁市及项目所在地
四、报名方式和时间、地点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为防止聚集性疫情发生,本次试点协调员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网络报名、网络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0年3月3日9时-3月13日18时(休息日除外),资格审查时间为2020年3月3日9时-3月13日18时(休息日除外)。报名人员请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三年以上项目管理工作证明等材料原件,近期免冠小2寸照片,扫描发送至邮箱254957664@QQ.COM。
五、资格审查
由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GEF—6项目试点协调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聘办公室)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名单在我局门户网站公示无异议后进入面试考核阶段。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考察、录用资格,并向省人事部门报备,纳入个人诚信系统。
六、考核面试
本次考核招聘办公室根据情况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采用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者的适岗能力,主要考核应聘者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考核对象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分数线(60分)以上,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
考虑到我省实际,本次招聘岗位人数如因报考人数较少,未能形成1:3竞争比例,由我局GEF-6项目试点协调员招聘领导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可将报名人员列入考察人选,并记录在册。
面试前由我局对参加考核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考核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三年以上项目管理工作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考核面试人选资格。
七、考试时间及内容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综合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
考察主要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素质、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等进行考察,突出考察应聘者的政治立场,在重大事件中的政治表现。如遇空缺,按照考核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九、体检
体检工作由我局统一组织在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须符合岗位基本要求。费用由拟聘用人员承担。拟聘用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以复检结果为准。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空缺岗位按照该岗位的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十、聘用
对通过面试考核、考察、体检的拟聘用人员,在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定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至项目实施期止;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将终止聘用资格。
十一、薪金及福利待遇
试点协调员的薪金按GEF项目标准执行,并按青海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规定标准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等保险。
十二、其他事项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2.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聘者应在报名时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3.本公告的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971-8238786(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国际合作与科技宣教处)
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
2020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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