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商协会公开谴责康美药业并暂停其债务融资工具业务
交易商协会公开谴责康美药业并暂停其债务融资工具业务
经查,康美药业存在以下紧张违反银行间市场相关自律管理法则的行为:一是2016年至2018年期间,跳动外汇,虚增营业收入、货币资金、固定资产等,导致在银行间市场披露的《2016年年度陈诉》《2017年年度陈诉》《2018年半年度陈诉》《2018年年度陈诉》等相关财政陈诉及“17康美MTN001”等9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二是2016年至2018年期间,在未颠末决议审批或授权步伐的环境下,累计向控股股东及其联系关系方提供非谋划性资金116.19亿元,导致上述财政陈诉及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联系关系交易存在重大年夜漏掉、募集说明书中关于资产独立性环境的信息披露不真实。三是未能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完整提交自律调查所需质料。
康美药业上述行为违反了《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法则》《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指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辟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信息披露表格体系》《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市场自律处分法则》等相关自律规定,跳动财经,违规事实清楚、证据充实、情节恶劣,经自律处分聚会会议审议,予以康美药业及责任人员相应自律处分办法。
资本市场成长必需对峙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法诚信谋划是最根基的市场纪律。交易商协会一贯器重债券市场投资人的利益庇护,对造假、欺诈等行为绝不迁就、从重处置,坚定维护良好的市场情况。2019年以来,交易商协会先后对康得集团、康得新、洛娃科技等信息披露紧张违规的企业予以严厉处分,坚定严肃打击信息披露造假行为。下一步,交易商协会将继续强化对虚假信息披露的惩戒力度,更好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功效。
交易商协会2020年第6次自律处分聚会会议审议决定,对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予以公开谴责、暂停其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紧张申饬或申饬,并认定部门人员为债务融资工具市场不适当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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